创业园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园区管理
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入驻项目或企业不得私自随意装饰办公区域,装饰方案需经报请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批准,方可施工;
3.创业团队的“门面”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
4.创业团队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5.创业团队在园区内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3天到管委会报批;如有校外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报批;
第二条 项目经营管理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遵守孵化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与各相关单位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3.各创业团队在创业园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及时准确地向创业园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真实有效的学期和年度创业项目运营报表和数据,支持创业园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创业公司每个月度及年度须写“创客空间进驻公司月度、年度经营报告”。“月度经营报告”于下一月度初10个工作日内、“年度经营报告”于次年一月十五日前统一报学校创业园管委会。对于不报送“经营报告”,或工作无进展的公司停止执行实施孵化计划并限期整改,于一个月内按规定纠正、补报的,恢复计划实施;逾期不纠正、补报的终止孵化计划实施,并限期搬离园区;
6.创业园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管委会邀请专家学者或企业家对其进行一对一指导。
第三条 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项目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经常对本团队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校保卫处报警;校值班室电话:0951-5181110
3.经营场所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明火装置,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器具,严禁吸烟;
4.销售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严禁化学危险品混放,易爆物品不准进货,易燃物要放在指定地点,进货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要及时清除;
5.经常检查电灯、电器开关等设备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异常现象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请修理;
6.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重大节日建立完善部门安全值班制度;
8. 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园作息时间,上班期间要留有人值班;
9.创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10.因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1.创业团队成员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创业园管委会和保卫处报告。
第四条 卫生管理制度
1.创业团队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并保证自己所经营的区域干净整洁;
2.各法定代表人为卫生管理责任人,负责做好部门的卫生管理工作,认真督促、检查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
3.各部门要配备墩布、脸盆、笤帚等卫生用具;
4.责任人要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卫生教育,使大家懂得保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做到自觉遵守卫生法规并互相监督;
5.保持门厅、门前、楼道、厕所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不随便乱扔废物或随地吐痰;
6.坚持每天室内卫生打扫,做到地面光洁,无痰迹,无脚印,室外无垃圾、无纸屑,严禁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堆放杂物;
7.墙壁整洁美观,无划痕、无污迹,无蜘蛛,门窗与货柜玻璃擦洗干净明亮;
8.货架摆放整齐光洁,物品摆放有序;
9.7M+创客空间管委会定期做登记检查,并填写《7M+创客空间每日安全检查表》(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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