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项目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各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经常对本团队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校保卫处报警;校值班室电话:0951-5181110;
3. 经营场所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明火装置,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器具,严禁吸烟、喝酒;
4. 销售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严禁化学危险品混放,易爆物品不准进货,易燃物要放在指定地点,进货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要及时清除;
5. 经常检查电灯、电器开关等设备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异常现象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请修理;
6. 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7.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重大节日建立完善部门安全值班制度;
8. 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园作息时间,上班期间要留有人值班;
9. 创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10. 因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1. 创业团员发现任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创业园管委会和保卫处报告。
银川科技学院
就业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版权所有:银川科技学院 宁ICP备0900048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5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