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项目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经常对本团队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9”和消防中心、校保卫处报警;校值班室电话:0951-5181110。
3.经营场所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明火装置,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吸烟、喝酒、养宠物、打架斗殴。
4.销售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严禁化学危险品混放,易爆物品不准进货,易燃物要放在指定地点,进货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要及时清除。
5.经常检査电灯、 电器开关等设备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异常现象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请修理。
6.工作结束时应检査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7.认真做好防 盗、防火、防破坏工作,重大节日建立完善部门安全值班制度。
8.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园作息时间,上班期间要留有人值班。
9.创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10.因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1.创业国员发现任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创业园管委会和保卫处报告。
12.每次卫生检查不合格、每晚离园未关灯、断电、关闭电子设备或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一经发现处罚50元;累计超过两次进行清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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