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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 2022-10-19

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入驻项目或企业不得私自随意装饰办公区域,装饰方案需经报请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批准,方可施工;

3.创业团队的展板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

4.创业团队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5.创业团队在园区内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3天到管委会报批;如有校外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报批。

6.创业团队需要使用公共区域(会议室、路演室、培训室等)需要提前向管委会服务中心申请,使用后保持会场整洁。

 

           

银川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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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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