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文 件
宁教高〔2020〕125 号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
第六届“建行杯”宁夏“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选拔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 号)安排,决定举办第六届宁夏“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一)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
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二)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
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展示“十三五”高
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助力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六届宁夏“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举办“1+5” 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主要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 4 个赛道。“5”是 5 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立足红色传承、
实际需求和强国建设,组织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二)“创客秀”活动
创客秀活动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广泛营造浓厚的双创
教育氛围。线上创客秀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等媒介,分期开展线上展示活动。线下创客秀活动以自治区决赛为契机,遴选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我区高校大学生双创教育成果。
(三)“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高峰论坛
“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高峰论坛分为“智绘双创”“智享
大赛”两个版块,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智绘双创”版块围绕“构建完善双创教育体系”开展研讨和交流,共商双创教育、共谋双创发展。“智享大赛”版块围绕大赛政策解读、国赛指导老师和获奖学生线上分享交流,共享双创大赛经验、提高师生参赛能力。
(四)第二届高校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
第二届高校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旨在激发高校教师充
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课堂革命,探索智慧教学的方法途径、探讨教学理念更新、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效果提升等教育教学改革,展现“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效。
(五)“头脑风暴”大学生训练营
“头脑风暴”大学生训练营针对参加自治区决赛和国赛的项
目团队开展专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一对一辅导、项目路演等方式开展团队训练,提高参赛项目质量和团队综合素质,力争实现国赛金奖突破。
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自治区教育厅、发展与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团委、科技厅、扶贫办、妇联联合主办,宁夏理工学院承办,宁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宁夏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宁夏高校红色教育研究中心协办,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分行冠名支持。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评审委员
会、仲裁委员会及宣传组。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开展本校活动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
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
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参赛组别、对象和条件
(一)高教主赛道(含国际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
或服务模式,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
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
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
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
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
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7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
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
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
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
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
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
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
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职教赛道
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
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 2020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毕业生(2015 年 6 月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
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七、比赛赛制
大赛主要采取校级初赛、区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不
含萌芽赛道)。
(一)校级初赛:原则上各院校参赛报名的学生人数应不少
于在校生总数的 5%或参赛项目数量不少于 200 项,入选教育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删繁高校和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的高校应当好先锋、做好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自治区决赛:本届大赛将充分发挥各院校的积极性和
自主性,8 月 21 日校级选拔赛结束后,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院校报名团队数、学生覆盖比例、参赛项目数量、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因素,直接将自治区决赛铜奖、银奖获奖名额和金奖参赛推荐名额分配至各院校,由各院校初赛直接产生。金奖获奖项目由自治区决赛产生,未获得金奖的项目直接进入银奖获奖项目。
(三)全国总决赛: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我区报名团队数、
参赛学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分配晋级全国总决赛名额。我区根据国赛分配名额,确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团队。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数不超过 4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 2 个。
八、赛程安排
(一)大赛启动报名(7 月至 8 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
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6 月 11 日-8 月15 日。
(二)校级初赛(8 月)。各高校于 8 月 21 日前完成校级选拔赛,大赛组委会根据校赛组织情况分配名额,确定拟获铜奖、银奖项目和金奖参赛项目。
(三)区级决赛(9 月上旬)。各高校选拔的金奖项目进入
区级决赛,决出名次、表彰奖励,推荐优秀项目代表我区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全国总决赛(11 月上旬)。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
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推荐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九、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
内容。
十、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 25 个(高教主赛道 12 个、职教赛道 7 个、红旅赛道 6 个),银奖 50 个(高教主赛道 22 个、 职教赛道 17 个,红旅赛道 11 个),铜奖 105 个(主赛道 44 个、职教赛道 33 个,红旅赛道 28 个);设优秀集体奖 5 个,优秀组织奖若干,创新进步奖若干;设“最佳创意奖”“最佳商业奖” “最佳人气奖”“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各 2 项,其中高教主赛道和职教赛道各 1 项;优秀指导教师若干。
(二)奖惩政策
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区赛金奖的教师,可优先申报自治区级本
科教改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国赛金奖的教师,可优先申报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宣传发动不到位、报名团队数量不高、对参赛团队审核不严
格的高校不得参评优秀组织奖和优秀集体奖,并相应核减学校推荐参加自治区决赛的参赛项目名额。
大赛组委会和大赛冠名商将为获奖项目提供个性化金融支
持、天使基金资助、创业扶持、对接投融资平台、落户孵化基地
及办公场地免费使用等服务。
十一、有关要求
(一)各院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认真
研究制订校级选拔赛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团队参赛,加强经费和制度保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二)大赛组委会设置第六届宁夏“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专栏,充分利用宁夏教育电视台官网、官微等渠道发布各校大赛信息稿件,请各校安排专人及时将大赛进展情况报大赛组委会。
(三)请各院校于 7 月 15 日前填报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
2),并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大赛工作微信群(群名:宁夏双创教育工作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四)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马小燕 电话:5559090
秦学礼 电话:5559089
宁夏理工学院
牛志军 电话:13895124109
大赛专用邮箱:nxhubin@163.com
附件:各校大赛联系人信息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20 年 7 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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